〈唯識概論〉-31:
【唯識思想的目標】
一、覺悟作為客觀的對象,不存在於精神領域之外。
覺悟不是透過外在的,都在你的精神領域,決定於你的「識」(感知、辨別、知道)。所以,你一定要讓你的精神,保持清明和爽朗。
二、藉此覺悟,而滅除"視外界事物為實在"主觀的錯誤認識,以及伴隨著這個錯誤認識的種種苦惱(煩惱)。
我們認為"外界是事實"的這一點必須要覺悟,因為真實的是你"心裡面的感受"。例如:我認為我有錢,就會得到快樂。可是,你會發現,很多有錢人,並不快樂。所以,你要覺悟一件事情"對外在事物主觀的認知,認為它是真實的",這件事是錯誤的,必須滅除這個概念。這些被你認知是真實的東西,往往是伴隨著苦惱,而這個苦惱就是煩惱。事實上,根本就沒有外界的東西、沒有外在事物,因為它們都源自於你的內心。因此,夠了就好,如果你不快樂,得到了又有什麼用呢?
三、令阿賴耶識-自己的根源體-轉換成它應有的本來狀態(轉依=轉所依即阿賴耶識 )
你必須要重新認識你生命的根源,並且把它轉換成,本來應有的狀態。生命裡一定有一個阿賴耶識,當我看一個人很順眼,下一刻看他不順眼,無論感覺是順眼或不順眼、清淨或染污,都是源自於我自己。所以,要讓自己好過,就必須要把你自己「轉凡為聖」、「轉染成淨」,你的人生才會快樂。
〈唯識概論〉-32:
主觀的心理作用、客觀的對象,都是從第八識(阿賴耶識)出來的,所以,我們要「轉凡為聖」、「轉染成淨」。
當不愉快的事情發生的時候,不要先出口,要先檢視自己,重新認識你自己,這個時候,你再回過頭來念佛,力量就會不一樣。
〈唯識概論〉-33:
◎「法」沒有一定的法,世間的事,不要一味的苦苦強求,希望別人配合你。如果你能夠轉一個彎,或許一切都豁然開朗了。現在糾結你的都是小事,不論是孩子、事業、感情乃至一切,都會過去的,有緣自然能夠順遂,沒有緣我們還是放下,靜待時節因緣,唯有「生死」才是大事。
除了面對下一期生命的生跟死之外,世間的事都是過眼雲煙,咬著牙終是會過去的。我們已經很有福報了,雖然疫情很嚴重,但我們還有這個命,能夠在這裡修學,我們要感恩、要歡喜。修學佛法應該是要「體解大道、發無上心」,一切眾生的苦痛,都是我們應該要去感同身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