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學佛三要〉16: ◎佛教的信徒,著重於每一個有情的生生不已,確信每一有情的行為價值,從自作自受到共作共受。從人類的展轉增上,互助共存,實現社會的進步。由於人類(有情)自身的「和樂善生」,而全宇宙的一切,都充滿和諧活潑的生意。
〈學佛三要〉17: ◎在這又可愛,又討厭的生命現實中,我們第一要著,是止惡而向善,使自我在三世的延續中,趨向於進步的前途。再進一步,修學出世法--戒、定、慧,對於不徹底的,充滿缺陷的生命,做一番徹底的改造,徹底解除苦痛。把三世流轉的生命,淨化而成為究竟圓滿的生命。
〈學佛三要〉20: ◎一切法的存在,存在得如此,是經過我們心識的作用:如我們的心識不如此,那大家所認為如此的東西,也就並不如此了。... 一切法依識(他)而安立。若心識起了變化,認識到的外境,也就不同。
〈學佛三要〉21: ◎報體,就是我們的身體。現在的報體,由前生業力所招感;出生以後,受父母的撫育,飲食的營養,長大而成熟。在這一生中,我們的報體,可能在業力侷限內,起著很大的變化,這就有隨心識的變化而變化的成分。